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公司還要給勞工全勤獎金嗎?
一、按「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(含育嬰留職停薪)為請求時,雇主不得拒絕。
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,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、
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」
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定有明文。
二、次按,育嬰留職停薪係勞動契約暫時中止履行之狀態,
受僱者依法免除該期間之出勤義務,雇主不須給付工資。
倘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項目有全勤獎金者,
其育嬰留職停薪全月未出勤期間,不須給付全勤獎金。
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公司還要給勞工全勤獎金嗎?
一、按「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(含育嬰留職停薪)為請求時,雇主不得拒絕。
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,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、
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」
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定有明文。
二、次按,育嬰留職停薪係勞動契約暫時中止履行之狀態,
受僱者依法免除該期間之出勤義務,雇主不須給付工資。
倘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項目有全勤獎金者,
其育嬰留職停薪全月未出勤期間,不須給付全勤獎金。
責任制工作者之工作時間有上限嗎?
民眾詢問:
請教律師,我的業務工作是有底薪的,
且需至公司打卡上下班,所以有上下班的打卡紀錄,
公司上班時間為8點,但需跑業務到17點後才能回公司打報表,
每週二下班需留下來開會,每隔兩週晚上也有教育訓練,
我剛離職,公司回覆為業務是責任制故不給付加班費,
想請問是否可向勞工局申訴呢?可以要求加班費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勞工因公司遷廠而離職,屬於非自願離職嗎?是否可以請求資遣費?
民眾詢問:
公司因為廠房租約問題,需要遷廠,新舊廠相距30公里以上(需要上高速公路),
但公司並未與勞工商議是否同意變更工作場所,而是強迫勞工至新廠上班,
我已經去新廠上班約兩周,因為路途遙遠,並不想繼續上班,
公司只願意增加油資補助,請問我有權利爭取資遣費、非自願離職證明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:
「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,
勞工自請離職但未遵守離職預告期間之法律效果
民眾詢問:
我在早餐店擔任時薪人員,已工作滿3個月未滿1年,
口頭告知老闆只做到今天,老闆並未回覆是否同意我今天做完就可離職,
當初上班未簽任何契約,若我當天離職有無違法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、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:
「不定期契約,勞工終止契約時,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。」、
「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於十日前預告之。」。
公司提前終止定期勞動契約,是否應發給資遣費?
民眾詢問:
您好,我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,
去年與一間保險公司簽訂1年的定期契約,並任職業務部行政助理。
契約到期日為7月,但公司以景氣不好、業績太差,有意砍掉業務部門,
行政人員也一一調派至其他部門或是資遣,
想請問,我與公司簽訂的合約到期日還有5、6個月之久,
若公司有意提前解約,需付資遣費跟解約金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國定假日出勤之工資、補休及加班費
民眾詢問:
我們公司要出國參加展覽,預計是2月23日的飛機,2月24日後馬上進展場佈展。
2月25日至2月28日開展,展覽時間是上午9點到晚上8點。
然後搭3月1日的飛機回台灣。
請問2月28日是國定假日,但我們都出勤是否應該要有償還休假?
展覽時間超出上班工時是否應該有加班費或是出差津貼呢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、第39條前段規定:
未約定薪資發放日期,勞工若自願離職何時可領薪資?
民眾詢問:
因身體狀況不適應新的工作,只工作了兩天就傳訊息通知公司離職,老闆有讀取。
聯繫了老闆何時方便前往領取這幾天的薪資,老闆始終沒有回覆,還把我封鎖。
今日收到其他單位通知,本月薪資下月才可拿到,
可是面試當時並未告知薪資發放日期,請問我要等到下個月才能領取薪資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工資之給付,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,
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,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;按件計酬者亦同。」、
勞工因普通傷病領有勞保傷病給付,雇主是否仍需給予薪資?
民眾詢問:
員工車禍請病假四個月(非上下班時間),向我提出勞保傷病給付,
我若同意以普通傷害讓他申請,雇主部分還必須負擔他這四個月的薪資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,工資折半發給,
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,由雇主補足之。」、
「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,
不能工作,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正在治療中者,
勞工於星期六、日參加公司培訓課程,雇主是否應發給加班費及補休?
民眾詢問:
本人代表資方諮詢,
因工作需要,由公司付費並指派人員參加外部機構的培訓課程,
課程時間為星期三到星期日,每天八小時,
請問其中的星期六、日是否需要核發加班費及補休假給參加培訓的員工呢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,
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。
公司換老闆,留用的勞工可領資遣費並累積年資嗎?
民眾詢問:
您好,在同一家幼兒園服務已11年,今日老闆宣布,已將公司賣掉,
108年1月1日會換新的老闆經營,
下週一新的團隊會個別跟老師約談去留問題(新老闆是希望大家能留)。
老闆說「不管是留還是不留,他都會給資遣費。留下的年資歸零。」這樣合理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,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,
其餘勞工應依第16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,
雇主就勞工任職未滿一定期間之賠償約定有無違法?
民眾詢問:
你好,目前工作一週,因本人有簽合約,
未做滿5天離職,扣薪1,000元,不知有違反勞基法嗎?民法有效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。」、
「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」
勞動基準法第22條前段、第26條定有明文。
雇主要求提早到公司參加活動,應否列入工作時間?
民眾詢問:
公司每兩個月即要求一天員工需提前15分鐘至公司聽演講,
非公假不到者、遲到者一律扣考績,請問這合理嗎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事業單位開早會,如要求勞工參加,此項時間應列入工作時間計算;
至於是否可因一月三次不參加而扣發全勤獎金,宜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,
明定於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之。」、
「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,
普通傷病假工資計算與離職手續辦理
民眾詢問:
我的底薪22,000元、沒有全勤獎金,當月請了兩天病假,
公司扣我兩天全薪和缺勤浮動500元,請問這樣違法嗎?
未滿三個月當天離職需要寫離職單嗎?
因為無法當天拿到離職單,可以告知後再回去補寫?麻煩律師回覆,謝謝。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,工資折半發給。」、
「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、喪假、公傷病假及公假,扣發全勤獎金。」
雇主終止勞動契約,預告期間剩餘日數不足一星期,勞工仍有請假二日外出謀職之權利
民眾詢問:
你好,我在職滿5年,公司於11月7日告知資遣,12月8日為離職日,
這段期間的謀職假雇主如果只願給8日,
不願照規定在最後離職日另一個7日內再加給2日謀職日該如何處理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民法第120條第2項、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:
「以日、星期、月或年定期間者,其始日不算入。」、
「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,
遭公司資遣可以領年終獎金?
民眾詢問:
律師您好,我的年資兩年三個月,10月30日公司告知我任職11月底,
請問這樣可以要求年終嗎?(如果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),謝謝回覆!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、
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款規定:
「三、工資: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;
包括工資、薪金及按計時、計日、計月、計件以現金
上班遲到或早退可以依曠職論嗎?
民眾詢問:
公司在人事管理規則內明定
「上班時間後一小時到班或一小時前退勤者,
若未按規定請假獲准,以曠職半日論。」
這是合法的嗎?是否有違反哪些法律?謝謝。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(下同)76年10月16日臺勞動字第4560號
及80年9月24日臺勞資二字第24505號函釋意旨:
留職停薪之勞健保負擔
民眾詢問:
您好,請問如果員工因個人因素而留職停薪一個月,
公司並沒有將員工退出勞健保,那勞健保的部分要怎麼負擔?
是員工全額負擔嗎?還是依舊勞資分別負擔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勞保部分
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,即有實際從事工作者,才能參加勞工保險,
但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,
公司可否拒絕員工事假之申請?
民眾詢問:
我想請7天事假,但部門主管不同意並威脅記曠職,
在此之前我努力工作,沒請過事假。
今年11月中我即將任職滿兩年,有10天特休,
但部門主管也不同意我預支。
請問部門主管可以不准許我請事假嗎?謝謝您。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勞工因婚、喪、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;
固定年薪,中途遭資遣之薪資計算
民眾詢問:
公司在合併時有簽留任徵詢書,其中提到端午/中秋/年終:共2個月,
且公司官網有寫到固定14個月年薪,
這樣中途被資遣是否應依比例計算年終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工資: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;
包括工資、薪金及按計時、計日、計月、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
給付之獎金、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。」
雇主有提供出勤紀錄給員工查閱的義務嗎?
民眾詢問:
我是飲料店工讀生,上下班皆有打卡,
在離職後的發薪日,發現老闆給的薪水少於我實際上班時數工資,
向老闆反應我有紀錄工時,老闆卻不採納。
因此,我要求查閱我的打卡單,沒想到老闆卻說已經銷毀,
請問我該怎麼辦?
吳常銘律師回覆:
一、按「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,並保存五年。」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