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常銘律師受任為詐欺等案件之辯護人,協助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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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常銘律師受委任為詐欺等案件之辯護人,

協助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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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來電0933-522702由吳常銘律師為您提供諮詢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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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於星期六、日參加公司培訓課程,雇主是否應發給加班費及補休?

民眾詢問:

本人代表資方諮詢,

因工作需要,由公司付費並指派人員參加外部機構的培訓課程,

課程時間為星期三到星期日,每天八小時,

請問其中的星期六、日是否需要核發加班費及補休假給參加培訓的員工呢?

 

吳常銘律師回覆:

一、按「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,

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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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常銘律師受任為清償債務事件之訴訟代理人,協助當事人取得勝訴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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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常銘律師受委任為清償債務事件之訴訟代理人,

協助當事人取得勝訴判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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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換老闆,留用的勞工可領資遣費並累積年資嗎?

民眾詢問:

您好,在同一家幼兒園服務已11年,今日老闆宣布,已將公司賣掉,

108年1月1日會換新的老闆經營,

下週一新的團隊會個別跟老師約談去留問題(新老闆是希望大家能留)。

老闆說「不管是留還是不留,他都會給資遣費。留下的年資歸零。」這樣合理嗎?

 

吳常銘律師回覆:

一、按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,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

其餘勞工應依第16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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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買賣糾紛,賣家遭控隱瞞屋況,一審法院判決無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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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常銘律師受委任為詐欺案件(不動產買賣糾紛)之辯護人,

協助當事人於第一審取得無罪判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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