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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投保勞、健、公、軍保等社會保險之規定為何?
一、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,
但不包括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。
二、受僱者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,應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。
三、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,免予繳納。
四、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,得遞延三年繳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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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來電0933-522702由吳常銘律師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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