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不斷請假,可以扣例假日工資嗎?

民眾詢問:

員工領月薪,星期一到星期三都正常上班,

但星期四、五就請假,連休四天,持續三個星期都如此。

這樣的狀況,星期六、日需要支付工資給員工嗎?

還是可以扣例假日工資呢?謝謝!

 

吳常銘律師回覆:

一、按「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、休息日、

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,

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。」勞動基準法第39條前段定有明文。

 

二、薪資給付方式採月薪制者,

係指勞雇雙方約定由勞工提供勞務,雇主按月給付薪資,

正常未變形的狀況下,全時勞工的出勤主要是依據勞基法第30條,

每日8小時、每週40工時。

而不用出勤的日子,分別是勞基法第36條的例假日與休息日、

第37條的國定假日與第38條的特別休假日,

換言之,例假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、特休日

均為勞工不用出勤,但是雇主仍要給付一天的薪資

是以,月薪制勞工不管出勤與否,每一天都是有薪資的。

 

三、綜上,本件中應視該勞工星期四、星期五請假之事由為何,

依其所請假別計算工資,雇主不可逕自扣除勞工例假日工資,以免違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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